根据计财处反馈的学费数据,经核查,以下11名研究生未按时完成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缴费注册手续。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宁大政[2024] 124号)、《宁波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8] 104号)相关规定,学校拟对上述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到以下11位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本公告期限至2026年4月16日止。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截止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异议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余荷贞(安中大楼606) 电话:87600027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