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秩序检查,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有序运行,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学校将开展校、院二级教学秩序检查,请各学院按以下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与落实

(一)教学准备

1.请各开课学院务必于开课前将课程安排情况通知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进入研究生系统确认核对本人课表,做好教学相关准备工作。

2.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既定教学计划,按规定授课时间上课,无故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在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需至少提前一天在研究生系统申请调停课并通知相关学生。

二、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224-202539日(第1-2周)。

检查内容:

按照安排,检查教师准时上课情况、调停课情况、学生准时到课情况、课堂教学中的纪律情况、师生言行以及学风等。

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研究生院抽查的形式开展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

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成立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组长检查小组,安排检查人员,保证工作实效;

2.各学院根据检查的内容,若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告知研究生院,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及存档,请各学院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于2025314日前上传至系统(操作流程将发至工作群),是否按时反馈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学院教学工作的依据。

联系人:余荷贞

联系电话:888027


附件 1. 宁波大学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2.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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