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过程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并提前做好各相关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的专家检查、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有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专业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形式
1、检查时间:
(1)各专业硕士学位点自查,2009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
(2)学校检查2010年1月6日(暂定)
2010年1月6日上午会议,各学位点汇报,要求准备ppt,每个学位点15分钟介绍后,专题研讨。
2010年1月6日下午研究生院(筹)组织到各学位点检查。
2、检查形式:各学位点在自查基础上汇报研讨,和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专业:农业推广硕士(mae),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ed.m)。
工程硕士、体育硕士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的各专业派代表参加上午会议。
三、汇报、检查内容:
根据《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宁大政[2008]10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汇报与检查。
1、汇报内容: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现状及进展、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方案。
2、现场检查内容
(1)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复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要求。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本学科的实际需要设置。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同时要对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2)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半年后,指导教师应按照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3)开课计划、课表、考试成绩单:开课计划的执行和变更情况,调停课记录,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改革措施应用及效果,考试卷保存和考试成绩单完备情况。
(4)学位论文:包含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各环节。
本次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全面、及时、深入了解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与教学管理的规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希各有关学院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筹)
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