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力学学科特区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力学学科特区项目建设,根据《力学学科特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125号),现启动力学科学特区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范围

列入力学特区项目的科研平台攻关、科研奖项攻关、学科影响力攻关项目(附件1)。

二、 主要检查内容

1.项目提出的2023年建设目标和2022-2023年关键指标完成情况、以及2022和2023年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 检查形式

1.项目自查:各项目首席专家对照项目申报表进行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梳理有关证明材料。

2.学校检查:学科建设处对《中期检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组建专家组,召开中期检查汇报会,对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 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完成中期自查工作,将《中期检查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miao@nbu.edu.cn

2.拟定于12月初召开力学特区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各项目单位参照提纲(附件3)制作汇报材料,每个项目安排约10分钟汇报和8分钟提问环节,汇报人一般为项目首席专家(如首席专家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由项目执行人代为汇报),汇报安排另行通知。答辩前请各单位报送纸质版《中期检查表》(一式8份)和证明材料(一式1份)至安中大楼508室

联系人:高淼,13958216619/686619


附件:

1.力学学科特区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力学学科特区项目中期检查表

3.力学学科特区项目中期检查汇报提纲

4.力学学科特区项目中期检查证明材料装订要求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3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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