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月20日更新)

根据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我校部分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后,可能还有部分专业需要调剂。具体调剂缺额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网站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规定的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具体以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调剂要求为准)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201英语(一)可视作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视作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3数学(三)与396经济类综合能力互认;314数学((农)与315化学(农)互认。

   二、调剂名单确定原则及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的考生调剂申请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审核通知复试。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各调剂专业接受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具体以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调剂录取原则

   被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通知里规定时间内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多次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其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按规定依次递补复试合格考生。

   四、目前拟接受调剂的专业(4月20日更新)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002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83/25231.htm

   五、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和学校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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