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其他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相关学院应在5月底前做好今年夏季毕业硕士生的学位(毕业)审核工作。
一、工作对象:
(1)2002年入学的《水产养殖》全体硕士生(含1名2001级延长学业者);
(2)尚未答辩的《工程力学》、《英语语言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部分硕士生。
二、主要工作:
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与受理,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毕业)审核等(具体操作程序参见“宁大政[2004]128号”)。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务必在5月2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落实。
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安排需事先经研究生部审批。
2、请水产学院从《水产养殖》专业中抽取1名硕士生,于4月28日前将该生的论文(装订一式两份)提交我部,该生的论文评阅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学院负责其他学生的论文评阅送审工作。
3、请硕士生及学院务必按照《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材料》中的相关要求、学校文件规定完成本次工作。
4、以下材料需在答辩结束后3日内交研究生部:
(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材料》原件一份;
(2)“硕士生学位论文装订稿”一式四份(含部分保留学籍未交者),以及电子稿;
(3)2002年保留学籍硕士生的《提前毕业(授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
(4)《毕业审核表》、《学位审核表》各一式一份。
相关表格可在我部网页下载。
研究生部,200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