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

    经宁波大学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正处级建制,与研究生学院合署办公。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职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校党委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与研究生学院合署办公,在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校行政协助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组织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有关决定,负责制订并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经费预算,提交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

    2.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课余学马列等活动;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和德育工作研究,负责研究生德育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教育。

    3.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党建工作调研。

    4.负责研究生的奖惩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每月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颁发,以及三好学生、“十佳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研究生优秀荣誉奖的评选推荐和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负责管理研究生纪律和违纪处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生违纪、违法事件,负责违纪研究生的处分、毕业评议和处分文件的归档。

    5.负责研究生团组织、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各教学单位在研究生中开展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和校园文化、校园文明建设活动。

    6.负责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评审和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

    7.负责研究生事务调节和处理工作。及时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负责研究生申诉受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

    9.负责管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校外勤工俭学、校外住宿、保险(投保、日常理赔、咨询)、档案、统计等事项,办理研究生出国(境)审查批报,协助医疗部门确定研究生医疗待遇。

    10.负责研究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制定毕业生计划、发布招聘信息、举办招聘会、组织就业推荐、实施毕业派遣、转递毕业生档案。

    11.完成校党委、行政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研工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部长室:黄陈月莉楼301    87600848

副部长室:黄陈月莉楼301    87609122

研工办:黄陈月莉楼305    87609136    876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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