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项目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及以前尚未结题的研究生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时间

请于415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二)结题方式

1.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研工评审平台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系统内经导师审核、学院初审、学院领导审核、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系统操作手册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申请)》(附件3)。请各学院登录研工评审系统查看并落实结题工作。

2.结题依据:2023年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根据宁大政〔2023〕36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结题要求;2022年及以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根据宁大政〔2009〕12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结题要求。

(三) 项目延期与中止

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并在研工评审系统中提交申请。延期后结题不应晚于202510月30日。对于即将毕业而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毕业前未能完成,项目一般将做中止处理(附件5)。

(四)项目清理

2022年及以前立项且无法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于2025630日进行集中清理。

(五)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结题检查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319

联系人:王韵晨(87605127)

办公地点:安中608室

校研究生科学创新协会:同学(15258631789



附件1:宁波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和决算表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申请)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止报告

附件6:《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 36号

附件7:《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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