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打造研究生创新创业文化品牌,引导研究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锻造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展2025年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系列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采用研工部主办、学院承办的方式,内容包括“创新论坛”、“创客讲堂”、和“博士生论坛”。各学院原则上可申报举办每类别活动一次,本年度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报视作本年度未举办相关活动。工作流程:学院申报——>研工部审核——>校院宣传——>活动组织——>材料归档——>绩效考核,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一、学院申报。承办学院需提前一周将计划开展的活动安排通过内网应用“创新创业教育类讲座申请”填写申请书(申报格式见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研工部审核。
二、研工部审核。研工部负责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系列活动,并统一以“宁波大学研究生创新论坛第*讲”、“宁波大学研究生创客讲堂第*讲”、“宁波大学博士生论坛第*期”(以下简称“编号格式”)格式进行编号。
三、校院宣传。主办单位负责新闻报道、宣传资料的审核工作;协助承办单位向其他学院、部门参会人员代通知工作。承办学院负责项目的海报、横幅等宣传内容的拟定及宣传资料的制作、发放、张贴或上传,包括新闻与信息内容的发布(校内网站学术通告、宁大研究生微信、学院微信微博等)、参会人员的通知等工作。
注:宣传资料中需统一在醒目处出现“编号格式”内容;校外媒体的宣传报道需遵守学校宣传工作相关制度并报经研工部审核;活动新闻报道发至研工部邮箱。
四、活动组织。承办学院负责活动现场的具体工作,包括嘉宾引导,会场申请和布置,讲座记录、录音(摄影)、拍照,听众组织、座位安排等。
五、材料归档。活动结束一周内,承办学院需进行活动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一份至研工部邮箱留档。内容包括前期的宣传海报、校内网站宣传截图、后期的校级及以上的媒体报道;有主讲人、现场听众、活动横幅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3~6张,照片质量要求单张1MB以上),包括宣传、接待、现场等环节。
六、绩效考核。研工部对活动的开展过程进行监督、记录并考核,对由各学院承办并整档报送的项目,纳入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目标考核及“优秀分研会评比” 。
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研工部:陶磊 联系电话:87608992
校研会:燕文轩 联系电话:18395915866
研工部邮箱:ygb@nbu.edu.cn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承办申报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