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总结我校研究生学科竞赛取得的成绩,有效发挥研究生学科竞赛在培养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宁大政 [2017]1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竞赛项目总结要求以及2023年度竞赛项目认定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2年认定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
我校目前认定并开展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各学院应分赛事提交2022年度总结(附件2)、竞赛获奖成绩证书电子扫描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申报新增认定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
(1)2022年已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1)不需要重新申报;
(2)新申报项目,要选择在行业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奖项评比规范,参与高校范围广,同时仅面向研究生且参与度高,受益面大的竞赛项目;
(3)学校将重点支持有学院为依托,有必要的训练场地和实验条件,且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健全的组织机构的竞赛项目。每个学院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各专业拥有的国家级研究生学科竞赛已达2项及以上原则上不再考虑新增。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对本院申报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进行遴选和把关;
(4)凡审定通过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各相关学院要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赛。赛事开展前向研究生院(研工部)提交赛事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等文件,同时提交参赛方案。全部赛事结束后,各相关院系应将竞赛工作总结、赛事成绩文件、竞赛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等整套资料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存档;
(5)审定通过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学校会将该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各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的指标,及依据竞赛获奖等级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宁大政 [2017]157号)文件执行,如2023年有文件修订更新,按2023年新文件执行;
(6)请相关学院认真完成以上工作,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并附上竞赛官方文件、全国获奖情况等电子材料,由学校统一审定是否立项并确认等级。
3.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3月1日(周三)前,把2022年竞赛项目总结、电子证书,2023年新增认定竞赛项目申请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佐证材料,分赛事整理后发邮件至研工部邮箱ygb@nbu.edu.cn;把2023年新增认定竞赛项目申请表书面报告、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书面汇总材料纸质稿各一份(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安中大楼608室。联系人:余临倩,87608029。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交材料的已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该类项目也不再纳入2023年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且该竞赛的获奖不再纳入对各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的指标,及依据竞赛获奖等级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和工作量。
4.其他事项
学校重点支持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并根据其学科属性组织相关学院建设竞赛基地,承担竞赛训练与赛事组织。
请各学院要重视本次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更新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于认定结束后公示2023年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结果与竞赛负责人,并根据近三年竞赛组织与获奖情况分配竞赛运行经费。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