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宁波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更新的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2017〕157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研究生学科竞赛按A、B二个类别进行管理。
其中,A类是指纳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竞赛项目;B类是指除A类以外的、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会、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仅面向研究生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的竞赛项目。
二、认定流程
1.已认定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
我校目前已认定并开展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见附件1)。已认定竞赛项目2026年运行经费预算表提交至研工部(见附件2),如需更换竞赛负责人,还需同时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2.新增认定立项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
(1)新申报竞赛项目应当在行业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奖项评比规范,参与高校范围广,受益面大,且仅面向研究生的竞赛;鼓励学院申报A类竞赛项目(附件4)。
(2)学校将重点支持有学院依托,有必要的训练场地和实验条件,且有明确负责人和健全组织机构的竞赛项目。每个学院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各专业拥有的研究生学科竞赛已达2项及以上原则上不再考虑新增。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对本院申报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进行遴选和把关;
(3)凡审定通过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学院要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赛。赛事开展前向研究生院(研工部)提交赛事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等文件,同时提交参赛方案。全部赛事结束后,各相关院系应将竞赛工作总结、赛事成绩文件、竞赛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等整套资料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存档;
(4)审定通过的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纳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且学校会将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各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的指标,及依据竞赛获奖等级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宁大政 〔2017〕157号)文件执行,如2026年文件修订更新,按2026年新文件执行;
(5)学院将建议列入下一年度竞赛目录的申请表提交至研工部(见附件5),并附上竞赛佐证材料(需要包含竞赛基本情况、全国参赛与获奖情况、我校获奖情况等),由学校统一审定。
三、其他事项
学校重点支持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并根据其学科属性组织相关学院建设竞赛基地,承担竞赛训练与赛事组织。鼓励学院积极申报承办国家级赛事。
上述材料在12月22日(周一)截止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安中大楼6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angyunchen@nbu.edu.cn。
请各学院重视本次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更新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于认定结束后公示2026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结果与竞赛负责人,并进行项目运行经费的测算。
联系人:研工部 王韵晨
办公电话:87605127
邮箱:wangyunchen@nbu.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