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夏季批次学位名单报送时间提前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5-15 访问人次:次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3届夏季批次毕业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安排,2023届夏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提前到6月12-13日召开,因此研究生院原发布的工作通知中“6月9日前各学院报送毕业名单和学位授予名单”的工作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现有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7日前报送毕业名单和学位授予名单,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