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春季批次答辩前校盲评审抽检名单公布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9110号)第五条的规定,研究生院对2021届春季批次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答辩前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0112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