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精品示范课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延期的省优秀研究生课程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延期的校内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开展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建设延期验收的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宁波大学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课程的课程视频录制质量、学习效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议后提出验收意见。
2.宁波大学汇总验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判断后提出验收意见。验收通过的课程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未通过的取消其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的资格。
三、材料提交
提交的材料包括:
1.《浙江省立项建设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总结表》(附件2)、
2.《浙江省申请验收优秀研究生课程汇总表》(附件3)。
线上线下结合类型的课程需补充提交课程开课情况的说明。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验收总结表、汇总表各一份。
2.电子材料:验收总结表、汇总表(word版),以“材料名称-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方式命名。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验收材料(含纸质及电子版本)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余荷贞 电话:87600027
邮箱:yuhezhen@nbu.edu.cn 办公室:安中大楼606室
附件:
附件1:2022 年立项建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名单(延期验收)
附件2:浙江省立项建设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总结表
附件3:浙江省申请验收优秀研究生课程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