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研究生教改项目鼓励全校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及各级管理人员,紧扣“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核心主线,聚焦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优化及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与实践探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发展前沿及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学科结构优化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突出项目的示范性与引领性,助力学校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队伍、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重点针对制约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立足教学实践与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理念、新举措,推动研究生教育实现分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立项类型与资助经费

(一)项目类型

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二)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学校给予每项2万元经费资助,建议项目依托学院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

2.一般项目:由项目依托学院给予每项1万元经费资助。

(三)立项数量与研究周期

2026年学校立项重点项目15项左右、一般项目45项左右;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年,自立项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各学院推荐申报一般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重点研究方向

申报项目需紧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核心,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学科特色,聚焦以下方向开展研究,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创新性与实践性。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重点招标项目应在标记*号的方向中选择。

1.*基于学科画像的学科评价研究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评价机制改革与实践研究

3.*AI赋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路径研究;

4.*新时代和谐研究生导学关系构建与长效机制研究

5.*构建“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研究生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6.*教科人一体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探索;

7.学科交叉融合背景下学科组织建设新模式研究

8.学科专业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配度研究

9.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快速响应布局建设路径研究

10.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差异化培养体系构建研究

11.人工智能时代研究生教育模式与组织形态创新研究

12.行业产业需求导向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内容快速迭代研究

13.实践导向的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机制创新研究

14.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优化研究;

15.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为我校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在岗导师;或从事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较强研究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的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鼓励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资深教授牵头申报重点项目。其中重点招标项目申请者须为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或有丰富研究生管理经验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

2.每个项目限设1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同期限报1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

3.项目团队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总人数(含支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成员需全程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施工作。项目参与人同期不得参与2项及以上同级别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4.申报项目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相关研究内容应有一定的教学或管理实践积累,研究方案科学完备、技术路线清晰、具备较强可操作性。

5.项目实施应聚焦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培育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显著推动作用;预期成果具备示范性、引领性、应用性与推广价值,能够切实解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实际问题。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线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xsj.nbu.edu.cn/yjsjg,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及相关研究基础佐证材料(PDF版,合并装订)。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学术评审,综合考量项目研究价值、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排序,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与择优推荐流程,系统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立项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结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并按规定拨付项目建设经费。

六、项目建设与经费使用

1.立项项目需严格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研究、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阶段性成果与结题材料。无故逾期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者,将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后续申报资格。

2.重点项目经费拨付方式:立项后拨付70%启动经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30%经费;学院配套经费需同步到位,专款专用。一般项目经费由依托学院统筹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规范使用。

3.由本项目研究公开发表成果注明宁波大学2026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资助字样,并附项目编号。

七、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补报。

2.学院审核及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申报材料需规范完整、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余荷贞

联系电话:87600027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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