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考核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安排,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研究生期末考核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共学位课考试时间为第18-19周;
2. 学院排考课程的考核时间一般为第17-18周;
3. 补考(含缓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第1-2周进行;
4. 考核时段一般为: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晚上18:00~20:00;
5. 公共课考核安排:
考试科目1:【第一外国语1】
考试科目2:【外语】
考试时间:2026年1月9日周五上午09:00—11:00。
考试科目3:【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考试科目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试时间:2026年1月9日周五下午14:00—16:00。
二、排考方式
本学期开始期末考试采用系统排考方式生成考堂,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1。
三、考核地点及监考
1. 公共课一般由学校统一排考,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并通知到位。监考应该采取交叉回避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于11月28日前按附件2的任务要求落实监考老师,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yuhezhen@nbu.edu.cn。
2. 由学院排考的课程,考核地点及监考教师均由开课学院负责落实与安排。考核地点若要使用叶耀珍楼时,须事先在系统内添加考试教室,以免冲突。
四、考核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公共学位课、必修课一般应进行闭卷考试,统一采用《宁波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卷》格式。其它课程可采取考查的形式进行,一般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
3. 课号相同的课程必须安排在同一时间同卷考核,课号不同的课程不得同卷。
4. 考核时间一般为2小时。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考位,并安排学生座次号。
5. 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宁波大学“一卡通”(要求照片清晰),并按指定考位就座,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6. 开课学院统一负责试卷的送印和保管。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任课老师或学院研究生秘书于第16周完成送印。将《宁波大学监考规程》、《宁波大学考场记录表》、《宁波大学考核违规学生情况记录表》、《宁波大学考核注意事项》、《考核座位表》按要求一并放入各考场试卷袋中。
7. 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查课程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必修环节考核采用合格、不合格二级记分。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于2026年1月14日前完成系统内登分,并将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等教学考试档案交开课学院保管。开课学院做好相关文档保管及归档工作。
五、无法参加正常考核者的安排
确因伤病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参加考核者,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考前申请缓考。申请者须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导师、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缓考。申请书原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另一份交任课教师。医院证明原件交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缓考申请于第16周周五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六、考核纪律要求
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级巡考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各学院务必加强期末考试组织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在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宁大政〔2018〕88号),要求学生认真复习、积极迎考,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强调,学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将电子通讯工具(需关机)或书本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七、考务及成绩登录
1. 各学院需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将学校统一排考课程需要落实的监考教师也列入该表)、《巡考安排表》,并于11月28日前将电子文档交至研究生院。有关期末考试各安排事项(含公共学位课),学院须及时通知研究生和相关监考教师。
2.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提醒任课教师于2026年1月14日之前将成绩输入管理系统,其他相关教学考试档案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留存归档备查。
八、其他
1. 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缓考或补考。
2. 公共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3. 期末考试安排表、期末考试卷样张、期末考试答题纸、命题审批表、研究生参加考试签名表等相关表格可见附件。
附件:1、研究生考务安排使用指导手册
2、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公共课考试教室安排表
3、研究生考试巡考安排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记录表
5、《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6、期末考试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