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发〔202510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推荐对象

1. 经县(市、区)科协和其他部门联合培育一年以上的联合主体。

2. 按照《浙江省科技小院建设方案》和《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试行)》对照衡量,达标以上的联合主体。

推荐程序及授牌

1. 县(市、区)科协作为属地科技小院推荐工作的主责单位,进行实质性把关。设区市科协优先在区域性主导产业上建设科技小院,验收审核合格后提交给省科协。

2. 省科协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组织科技小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小院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入库,并择优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3. 授牌和管理。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批复同意后,授牌并纳入科技小院联盟(浙江)管理和服务。

相关要求

1. 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于623日前将《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申请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信息表》(见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hezhen@nbu.edu.cn,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至研究生院。

2. 已经申请科技小院并立项建设的校内首席专家,请联系研究生院开通账号科技小院系统管理账号,科技小院系统登录系统:https://stb.mae.edu.cn


  联系人:余荷贞,联系电话:87600027,电子邮箱:yuhezhen@nbu.edu.cn



附件1: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申请表

附件2: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信息表

附件3: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

附件4:《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发〔202510号)




研究生院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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