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精神,参加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通过考核后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时可免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本年度我校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专业范围
1、一级学科为0401教育学的2025届学术学位研究生。
2、专业代码为0451起始的2025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专业代码为0453起始的2025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专业可申请考核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四个方面: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4个方面,其中技能培训需完成不少于15小时(20学时)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教师研修”频道的“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的专题学习,并结合培训内容,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报告。学生未完成规定时长的网络培训或未提交学习报告均认定为“技能培训”不合格。
培养过程性考核工作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二者全部合格,则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三、 我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要求
1、须参加过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且通过考核,同时该实习实践的学段、学科与学生申请参加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段、学科一致。
2、已获得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学分。
3、尚未通过相应任教学科、学段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时间安排
1、学生在3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在3月28日前完成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报名统计表(附件3)。
3、4月10日—4月14日,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工作。
4、4月底,研究生院组织考试阅卷工作。(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培养过程性考核、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方认定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
2、学生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连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在我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57487600027 余老师。
附件
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2.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表
3.宁波大学研究生参加校考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