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秩序检查,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有序运行,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学校将开展校、院二级教学秩序检查,请各学院按以下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3918-2023101日(第2-3)。

二、 检查内容:

按照安排,检查教师准时上课情况、调停课情况、学生准时到课情况、课堂教学中的纪律情况、师生言行以及学风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研究生院抽查的形式开展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成立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组长检查小组,安排检查人员,保证工作实效;

2.各学院根据检查的内容,若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告知研究生院,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及存档,请各学院将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安排电子档于2023914日前、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档于2023101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作为评价学院教学工作的依据。电子文档发至yuhezhen@nbu.edu.cn

联系人:余荷贞

联系电话:888027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表

  2.宁波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情况表

  3.宁波大学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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