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 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规定,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学院排序推荐。详见附件3。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学院;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宁波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 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宁波大学_申请人姓名。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其中汇总表加盖学院章后交至安中楼606,其余材料各学院备存。

推荐名额说明

本次我校共43个推荐名额。各学院的申报数以各学院上年度(即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总数按比例进行切分(四舍五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其他奖项不做直接认定),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名额内,申报时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已申报2023年校级案例的,支持同步申报省级案例,学院原则上应优先推荐。

其余事项详见省级通知(附件5)。

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3年9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qian@nbu.edu.cn。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倩 ,电 话:87600847

附件: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 作者授权书

3.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4. 各学院申报限额数及校级申报汇总表

5. 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3/7/17


  • 附件【202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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