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了保证2022-2023(1)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上学期研究生课程的补(缓)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提出缓考申请并经批准的;
2.以笔试形式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
3.以论文形式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
二、申请时间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9日
三、申请路径
登录网上原办事大厅->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补考申请应用。
四、补考说明
1.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故缺考的同学和任课教师不同意补考的课程均不能申请补考。
2.补考安排拟定于本学期3月9日至4月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进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3.若无法查询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请和任课老师核实成绩是否在系统内成功提交。
五、注意事项
1.补(缓)考课程必须在4月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2.请各学院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3.请各学院相关教学考试档案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留存归档备查。
4.公共课补(缓)考安排将另行通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