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2学期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学院安排,监考教师需由相关学院派遣(详见附件)。由于期末考试期间教室资源紧张,本学期公共学位课考试于6月12日星期五进行。各学院专业课考试需安排在6月15日——6月26日进行,选修课可以在17周安排课堂考试。

2、专业课考试可安排在叶耀珍楼的专用教室,有条件的学院可以自行安排考试地点。

3、各学院需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空表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并将需要学院派监考教师的公共课也列入该表),于6月1日前将纸面表及excel电子表格传给研究生学院。

4、有关期末考试各安排事项(含公共课),学院需及时通知研究生、监考教师。

二、考务、成绩登录:

1、各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考试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但均应统一采用《宁波大学硕士生期末考试卷》格式(只需一份),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送印。

各学院可以自行印刷试卷,也可凭“研究生考试命题审批表”去学校印务中心印刷(费用由研究生学院结算)。

2、学院统一负责试卷的送印和保管。

3、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宁波大学校园卡”,无卡、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4、考试成绩一律采用100制计分。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将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等教学档案交开课学院。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将成绩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后核对并签字。

5、学院研究生秘书最迟应在2009年7月15日之前将系统打印成绩单(须任课教师签字)各一份交研究生学院,其他相关教学档案材料由学院负责留存归档备查。

三、考试纪律

    期末考试期间研究生学院将会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进行考试巡视,望各学院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重视,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期末期间,要求学生努力复习、积极迎考,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袁颖,87600027,yuanying@nbu.edu.cn

附件:全校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

注:其他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培养工作—文档下载—46条“研究生期末考试表格”。

                                                      研究生学院

                                                               2009-5-21

http://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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