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构建一流研究生育人体系,推进一流研究生教学体系建设和改革研究,开发更多研究生优质课程资源,根据《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52号)有关规定,现将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4年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相关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对标申报书,全面总结现阶段课程建设情况,如实填写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作为附件。
三、工作程序
(一)根据学院工作的时间安排,相关课程负责人登录办事大厅,进入“研究生课程建设”系统,在“操作”栏中上传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
(二)请各学院于3月6日前在“研究生课程建设”系统完成院系两级审核,同步将学院签字盖章的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上传至系统。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请各相关学院督促课程负责人做好上述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按时递交相关工作材料,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各项任务。
联系人:李雅丽,办公地址:安中大楼606室
联系电话:87600847,邮箱:liyali@nbu.edu.cn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名单(2024年立项)
附件2: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