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规范建设,掌握基地运行现状及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为2021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本次检查将进行现场汇报及基地检查,由负责人需进行5-8分钟的基地建设情况介绍(PPT汇报),包括基地建设成效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建议及下一步建设内容等,评审专家根据介绍内容进行提问,负责人应作出应答。
3、检查时间初步定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通知基地负责人,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人:余荷贞
电 话:87600027
附件:1、2021年宁波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