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2023届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11月初启动,为便于各学院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初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完善系统信息、提交学位论文:111-7

二、学院审核系统信息:118-10日(导师录入评语)

三、学术不端检测及结果反馈:11月11-14

四、检测结果人工复核、确定评阅名单:1115-16

五、学位论文评阅:1117-1224

六、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2月25-220

七、学院提交审核材料:2月25

八、学校审核并公示:3月中旬

九、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3月下旬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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